《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除飛機上外,都有付小費的習慣》
1.每天起床後,於床頭之小費,馬來西亞每間每天約馬幣2元(或相等的當地的幣值)
每天起床後,於床頭之小費,新加坡每間每天約新幣1元(或相等的當地的幣值)
2.馬來西亞旅館之行李員上下行李進出房間時,請給小費約每件馬幣2元。(或相等的當地的幣值)
新加坡旅館之行李員上下行李進出房間時,請給小費約每件新幣1元。(或相等的當地的幣值)
3.本公司建議:司機與當地導遊如遇有多站替換時,請於每站結束之前給付,或經旅客同意由領隊統一收取,再分配給各站司機、導遊小費
4.旅行業為服務業,無底薪,所以小費一直是導遊和司機的主要收入之一,世界各國皆如此,東南亞也不例外。
以下為建議小費,敬請參考:
●領隊及導遊及司機每人每天共新台幣300元
●出海離島後每人馬幣3元給船家小費(約台幣30元),出海租借毛巾每件馬幣2(約台幣20元)。
●SPA 按摩師小費每人馬幣10元(約台幣100元)。
●三輪車每台車馬幣2元(約台幣20元)。
※新加坡為二人成行不派領隊小費還是要給導遊及司機每人每天共新台幣300元
5.若遇團體人數不足不派領隊,在導遊需兼領隊業務情形下,每位貴賓仍需支付導遊每天新台幣NT.300元小費。
★1:報名前溫馨小提示★
1-1:本行程報價已含「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旅遊責任險」。
1-2:本行程「單人房差」費用為新台幣9,000元。
1-3:未滿2足歲之嬰兒費用為新台幣5,000 元,以上費用已包含「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旅遊責 任險」,但不含行程餐食且不佔機(車)位;行程中景點(除有年齡限制外﹞等亦可入場但不佔座位,提醒旅客須自行準備嬰兒餐食。
1-4:本行程報價限適用於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非本國籍旅客每人需加收新台幣6,000元,本
公司並保留最終承接訂單與否之權力。
1-5:本行程最低成團人數為10人(含)、最高團體人數為40人(含),當地配備專業 導遊解說行程,16人(含)以上另派台灣專業領隊隨團服務。當參團人數未滿15人時,本公司可將團體更改為[迷你小團]型態照常出發,台灣無領隊隨行服務,但當地仍配備專業導遊進行解說及服務。本公司官方網站上所顯示之數字並非最終之確認人數,本公司有權視機位及團體狀況於符合上述人數範圍內進行調整且恕不另行告知,尚祈鑒諒。
1-6:本行程未包含並建議每名旅客支付「台灣領隊+當地導遊+當地司機」之小費300/天,六天共合計新台幣1,800 元整。倘若為「迷你小團」之情況,仍建議旅客依上述建議小費金額給予鼓勵。
1-7:本行程為顧及旅客之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於團體進行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建議您另行選購其他自由行套裝商品。
1-8:行程景點、食宿均包含於行程費用中,如自行放棄均無法退費或轉讓他人使用,而安全措施及操作程序由領隊及導遊在外站詳細告知,請旅客務必遵守。
1-9:行程所示之飯店、景點、餐食等圖片為本公司自行拍攝或官方網站提供之檔案,實際情況以現場呈現為準,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圖片僅供參考。
1-10:有特殊餐食或需求者,請最少於出發前三天(不含國定假日)通知承辨人員,以便立即為您服務處理,並以實際回覆為準。
1-11:若您未報名或報名超過24小時且未繳付訂金,本公司保留因匯率、燃油附加費、更改活動辦法等因素造成之調整售價的權利且恕不另行公告,敬請見諒。
1-12:本行程乃以團體為報價模式,所有機票、餐食、景點、住宿、車資等成本費用並無兒童、年長者或其他特殊身份之優惠,亦不適用於上述元件各自推出之針對個別旅客所進行之優惠活動;詳細售價與特惠方式以各行程標示為準,本公司不再進行任何退費與折扣。
1-13:旅遊本為增廣見聞與體驗和平日不同之生活經驗,東南亞各國餐食、住宿、水質、交通、氣候、巴士、風俗依各國觀光發展程度各有不同。建議各位旅客報名前適時瞭解當地狀況並入境隨俗,避免與期待認知產生極大之誤差。另各旅遊地區景點與食宿皆為全球旅客所共享參觀之權益,本公司團體行程無法迴避您所顧忌的任何國籍、種族、宗教之其他旅客,請您支持與體諒。
1-14:本公司不定期依據不同銷售通路、旅展、早鳥、清艙、企業同盟、異業合作等等因素進行行銷特惠活動,因此並不保證同團旅客售價皆相同一致,一切以您報名當時公告之售價及活動為主。
1-15: 車上會銷售具有紀念性商品及土產,您可就您的需求及意願來購買。
1-16:年紀稍長者或行動不便者,需有同行者陪同,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2:飯店之溫馨小提示★
2-1:行程飯店所使用之房型除行程特別載明或旅客特別需求,正常以提供各飯店之標準房型為主。
2-2:旅客需求一大床或二小床、高或低樓層、吸煙或禁煙房、非邊間或連通房等等特殊需求,在不升等房型且不增加售價之前提下,且最終之情況需於飯店現場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尚祈鑒諒。
2-3:單人房差說明~上述名詞係指「單人指定入住一間房之價差」。由於國外團體或自由行通常是以「兩人一室」 為報價基礎,假設您為享有較隱私之住宿品質而欲單人入住一間房,需補貼之價差則稱之「單人房差」。所入住之房型則以行程表所載明之房型為準。
2-4:團體旅客若為單人或經分房後落單且不需指定單人入住一間房,則由本公司安排同性別團員或領隊同房(恕無法指定)。迷你小團型態若經分房後為單人一間,旅客仍須補足單人房差費用。
2-5:大部份飯店在入住時會收取「入住保證金」(可支付現金或信用卡),收取之金額依各飯店規定為準。團體行程將由領隊及導遊協助您統一處理。但若為迷你小團或自由行之旅客,住房期間若無他費用產生,退房時務必記得取回現金或銷毀信用卡簽單,以便確保您的權益。
2-6:大部份飯店並無「三或四人房型」,旅客若選擇加床(沙發床或折疊床),全球飯店幾乎都以統一型式之折疊床為主台灣業者所慣稱之行軍床),且每間房基於房型與消防安全為由,最多僅能加一張床。
2-7:若您的最終分房為1大人+1兒童(或嬰兒),為顧及其他旅客之住宿品質與權利,恕不接受兒童不佔床之訂單需求,若另一旅客為嬰兒,大人則需支付「單人房差」。
2-8:各飯店是否提供盥洗用品、吹風機、WIFI上網、熱水器等等皆有不同服務規格,因此仍建議您攜帶慣用之個人衛生盥洗用品與電器,或根據最終說明會資料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領隊。
2-9:行程中若包含飯店內早餐,餐食及服務則依各飯店所提供之內容為準。
2-10:行程所標示飯店等級以當地認證為準,部份設施、服務、環境可能與國際星等飯店有些微落差。如有須加強服務之處,可洽飯店服務人員或領隊、導遊協助。
2-11:團費未含飯店內各項迷你吧商品、有料(付費)電視、客房服務、自費設施等項目。另旅客若毀損、遺失飯店內之用品,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任,旅客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馬來西亞飯店近年推廣環保概念,實施客房服務不提供牙膏牙刷及拖鞋等消耗品,另部份飯店不主動每天更換毛巾,若有需要,需請客房人員更換,敬請見諒。
2-12:馬來西亞當地自來水水質偏黃,為當地自來水公司處理問題,但合乎當地政府標準,地區性會因下雨過後,導致該區飯店用水偏黃,敬請見諒。
2-13:馬來西亞為熱帶氣候,一年四季如夏,當地生活習慣並不像台灣或寒帶地區會洗熱水澡,所以部份飯店設備會有水溫不夠熱問題,敬請見諒與包涵。
2-14:馬來西亞當地五星級酒店為由當地飯店旅館協會所認證,因當地環境條件民情不同,可能會與國際五星酒店有所不同及落差,客房若有需要加強服務,請通知當團領隊及導遊,敬請見諒。
2-15:棕櫚渡假村房型以CANARY(四人一棟,二人一室)或TRAVELERS(二人一室)或PREMIER(二人一室)以現場為主無法指訂房型,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3:機票之溫馨小提示★
3-1:兒童定義為「回程搭機日」2足歲(含)以上、未滿12歲之旅客。
3-2:嬰兒定義為「回程搭機日」未滿2足歲之旅客,且不列為團體人數。
3-3:團體機票正常情況並無兒童之機票價差,嬰兒則請參考各行程售價。
3-4:本行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故無法累積哩程、優先選位更改航班及日期、退票、更換旅客。
3-5:由於團體機位座位安排統一由航空公司以姓氏之英文字母順序排定,可能造成您與同行之親友座位不相連之情況,請自行與其他旅客協調,無法盡如人意,請您諒解。
3-6: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與領隊會合,並自行考量交通狀況提早出門。另請務必於航空公司所規定時間內抵達登機閘口,以免錯過航班起飛時間。
3-7:各航空公司針對孕婦搭乘的規定不一,一般懷孕三十二至三十六週須請產檢醫生填寫航空公司之專用診斷書,三十六週後須醫護人員同行搭乘或禁止搭乘,詳情請洽您的客服專員,我們將為您查詢最新訊息。
3-8:台灣出發航班行李規定,一般每人以拖運一件且不超過30公斤為原則,若超重時旅客須自行負擔超重費用,詳細費用依各航空公司規定為準。
★4:行程之溫馨小提示★
4-1:如遇景點之部份遊樂設施或展覽區域,因維修或其他因素而關閉之情形,旅客不得對於該關閉之遊樂設施或展覽項目請求權利。
4-2:本公司保留因當地氣候、交通、航班、罷工、訂房狀況或其他因素而針對景點、餐食、住宿或其他行程內容進行前後順序調動之權利。
4-3:團體所使用之餐食與餐廳基本上以素食餐廳為主,如無素食餐廳會以一般餐廳做代替。
4-4:行程合菜餐食,當同一團之旅客人數(不含領隊及導遊)為8-12人(一桌)、13-23人(兩桌)、24~31人(三桌)、32~40(四桌)、41~50(五桌);實際桌數與菜量依當團實際用餐人數而定。
4-6:若為迷你小團時菜量依人數而定,2-3人(四菜)、4-5人(五菜)、6-7人(六菜)。
《新加坡》
持台灣護照以觀光為目的進新加坡是免簽證的,入境期限為三十天。但若前往者懷孕超過六個月時或非以觀光為目的,必須事先辦妥簽證。簽證,需準備本人的照片一張、護照正本、醫生開立的適航證明、一位新加坡公民為保證人、保證人姓名電話地址資料、保證金新加坡幣伍仟元(離境後退還)、申請費新臺幣參佰捌拾元,辦理時間須約二週。
●辦事處地址:台北市仁愛路4段85號9樓 聯絡電話:02-27721940
《馬來西亞》
自2015年9月15日起,台灣護照(效期至少六個月以上),進出馬來西亞觀光免簽證,可停留30天,入境海關時,須持有回程的機票備查及需準備每人每天USD100等同值貨幣的財力證明(含信用卡),現場海關會抽查,查到未符合規定之旅客,海關有權力決定旅客是否可入境。
**目前實施關卡有:吉隆坡(KUL)、檳城(PEN)、沙巴(BKI)、沙勞越(古晉KCH)、新山柔佛(JHB) 機場 & 新山第一關口(Woodlands) 及 第二關口(TUAS) 共七個點**
●辦事處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08室 電話:(02)2716-7075
●孕婦懷孕滿6個月以上無法入境馬來西亞
●雙重國籍注意事項:
馬來西亞不承認雙重國籍,持哪國護照進入中華民國需持同一本護照進入馬來西亞,也就是如果有雙重國籍,加拿大護照及中華民國護照者,進入台灣時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後要入境馬來西亞,不可享持加拿大護照免簽入境馬來西亞,需用中華民國護照入境需申請馬來西亞簽證(如果2本護照都有蓋台灣入境章及出境章,此條件就可享持加拿大護照免簽方式入境馬來西亞)
1. 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保險【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0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 (實支實付)】及旅行社履約保證保險。
2. 依「旅遊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本公司有告知旅客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之義務。因此,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及避免出國旅遊可能產生的風險,特別提醒及建議您,可視需要購買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