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團導遊、領隊、司機每日新台幣:300元
1.本行程使用團體來回經濟艙機票,無法延長天數、更改航班及日期,旅客若於途中脫隊,視同自願放棄,無法另外退費。
2.飯店及航班皆不可指定,最終確認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3.本行程使用之票種為團體機票,因此無法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數、不可事先指定座位或劃位。
※航空公司是依照乘客之英文姓名之字母先後順序作訂位紀錄以及機上座位排序。
4.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最多為45人以下(含),16人以上出團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5.本報價已含兩地機場稅、燃油附加費、200萬意外責任險暨20萬意外醫療險。
6. 若為包(加)班機行程,依包(加)班機航空公司作業條件,作業方式將不受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中第二十七條規範,如旅客個人因素取消旅遊、變更日期或行程之履行,則訂金將不予退還。
7.本報價不含行程中未標示之純私人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非團體行程中包含交通費與餐食等。
8.本報價是以雙人入住一房計算,如遇單人報名時,需收單房差。本公司會協助同團單人配房,如有配到合住則不可拒絕更改;但如同團無法覓得可合住的同性旅客,則需補單人房差。
9.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0.此行程報價適用本國人,持外國護照者每人需另行報價。
※為了本次各位貴賓行程愉快順利,旅遊行程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有時會因飯店、餐廳公休日確認行程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點,用餐時間依實際行程安排做調整。若遇特殊情況如交通阻塞、觀光點休假,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如遇大風雪、火山灰、颱風、地震等情況,則會以行程安全順利為考量採緊急行程應變措施,本公司保有變更班機、行程及同等飯店之權利與義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行程說明】
1.若遇當地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塞車、觀光景點休假等因素,為讓行程能流暢進行,本公司保留變更順序之權利與義務。但絕對忠於行前說明會資料,飯店、景點、餐食將不會有所遺漏。
2.為顧及消費者旅遊安全,並為維護團體旅遊品質與行程順暢,本行程恕無法接受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單獨報名;如有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欲參與本團體行程,必須至少有一位以上可相互照料之同行家人或友人一同參團,且經雙方確認後,確實並無不適於參加本團體行程之虞者,方可接受報名,感謝您的配合。
3.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可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尚祈鑒諒。
4.日本國土交通省於平成24年6月(2012年)27日發布最新規定,每日行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計算方式以車庫實際發車時間至返回車庫時間為基準),以有效防止巴士司機因過(疲)勞駕駛所衍生之交通狀況。
5.日本新入境審查手續於2007年11月20日起實施,前往日本旅客入境時需提供本人指紋和拍攝臉部照片並接受入境審查官之審查,拒絕配合者將不獲准入境,敬請瞭解。
6.自2008年6月1日起,日本交通法規定,基於安全考量,所有乘客(包含後座)均需繫上安全帶。
1.持台灣護照以觀光目的進入日本是免簽證的,但請確認您的護照效期從出發日起至少6個月以上,停留期間不超過90日之期間。
2.日本政府對入境日本國內之台灣居民,實施免簽證措施規定如下:
(1)持有效台灣護照(僅限護照上記載有身分證字號者)、護照效期為在入境當天算起六個月以上,且在有效期內返回本國或僑居地者。
(2)赴日目的以觀光、商務、探親等短期停留目的赴日時(以工作之目的赴日時,則不符免簽)。
(3)停留期間不得超過90日之期間。
(4)出發地、入境地點無特別限定。
※申請入境日本時所提出的入境目的與從事的活動需一致,且須符合日本國的出入國管理及民認定法(以下稱《入管法》)所規定的短期停留之停留資格及停留期間。
(特別是經常出入日本國者,以訪問親友為目的等進入日本,須詳盡的說明在日本停留期間的活動相關內容及與親戚、友人之間的關係。)
※申請人不曾違反入管法第五條第一項各號之相關法令而被判刑者。(因逾期居留日本被強制遣返而尚未經一定期間者、違反相關法令被處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曾入監服刑等者有以上拒絕入境相關事由而被日本強制驅離過者。)
符合上述條件者也並不表示一定可入境日本,敬請留意!為避免出國當天出現無法出境的情況,在此特別請您務必再次檢查、確認您的護照!
3. 相關規定請點:日本交流協會網站各項說明,或電洽02-2713-8000。
4.軍人/役男/接近役齡男子出國須知
(1)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年 月 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號核准】
(2)若您是役男者→出國前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課)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役男出國核准 年 月 日前一次有效 縣 市公所】
※役男是指年滿十九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
(3)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4)本行程所載之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2022疫情後日本出入境新規定 (滾動式調整)※
1.旅客須完成接種日本當地政府和本國政府共同承認的3劑Covid-19疫苗或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可免除篩檢程序與入境隔離。(未滿18歲入境請參考註解)
註解:
(一) 疫苗證明:
★同行的監護人持有日本官方認定有效疫苗接種證明(三劑),那未滿18歲小孩就不需出示疫苗接種證明。
★未滿18周歲且未持有有效疫苗接種證明的兒童,如果由持有有效疫苗接種證明的父母等監護人陪同,則不需提供疫苗證明書。
(二) 若無疫苗證明,需有PCR陰性證明
★同行的監護人未能提供有效疫苗接種證明、而是持有72小時內PCR陰性檢查證明,6~18歲小孩也需有72小時內PCR陰性檢查證明書
★未滿6歲孩童則直接免去PCR陰性證明
2.參團旅客於海外確診(快篩或PCR)時,自通報日起算,須於境外停留7天後(確診當日為第0天),始可返台入境。
3.參團旅客於海外確診時,所有衍生相關費用,例如:住宿、餐食、交通、醫療…等,需由旅客自行負擔。
4. 日本口罩規定尚未解除,入境仍須遵守。
5.相關出入境限制規定,依本國與旅遊行程當地政府最新規定為主。
【日本隔離規定】
日本政府將國家、地區區分為「紅」、「黃」、「藍」3 區,台灣屬「藍區」。
所以從台灣入境日本者,須提供三劑疫苗施打證明或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可免除篩檢程序與入境隔離。
參考網站:日本旅遊政策相關說明
【防疫說明】
本公司遵循觀光局111.9.30公告之旅行業辦理入、出境團體旅遊操作指引( https://reurl.cc/LMGXXK )
針對出境團體旅遊防疫安全,規範如下:
1. 本公司依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並遵守交通部觀光局訂定之相關措施及國內防疫規範。
2. 本公司己為出團旅客投保海外醫療險。
3. 本公司派遣之領隊皆有為其執行防疫講習或教育訓練,並具備追加劑疫苗施打證明,施打完成超過14 天(疫苗廠牌應以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 EUL) 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
4. 旅客若有疑似症狀並主動告知確診時,本公司將遵守旅行當地國家之防疫措施。
5. 境外確診以當地就醫為原則,且自採檢日起7日內應暫緩搭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調整)若於境外確診或隔離,所需隔離治療費用依旅遊當地國家規定辦理,並由確診者自付費用。
6. 本公司將協助確認行程內安排之餐飲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交通運輸業皆遵循旅遊目的地國家防疫管制措施,妥適安排行程。
7. 境外確診及受隔離旅客遵守旅行當地國家之防疫措施,倘無法配合當地國家及返國之防疫措施,請勿報名參團。\”
8. 單人報名旅客請自費加價指定單人房, 防疫健康考量無自然單間配房作業, 敬請見諒
9. 各國新冠疫情已逐漸趨向流感化,可能引起的常見症狀,包括喉嚨痛、發燒、流鼻水等,建議您可以準備一些常備用藥、營養補充品等,以備不時之需。
10.參團旅客因確診 2019 新型冠狀病毒者: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解除契約,旅行業應提出已代繳之行政規費或已支付之必要費用的單據,經核實扣除後,解除之一方另補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